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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如何定价才算市场化
不知不觉间,我们又临近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窗口。这是自从发改委今年5月推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出现22个工作日内原油价格波动超过4%的情况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以来,第二次呈现成品油调价的时间窗口。在9月初,不过那次虽然具备了价格上调的客观条件,但结果没有调价。发改委给出的理由是:“22个工作日内原油价格波动超过4%”只是调价的条件之一,而且是必要条件,究竟调不调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本来,这对于广大成品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学者们却从更深层面感到了忧虑:既然该上调的可以不上调,那就意味着以后该降价的时候也可以不降价了。于是有人又提出,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到底算是市场化定价呢,还是管制化?
从定价依据看,像是市场化,因为调价的依据是原油的市场价格,但如果只把“22个工作日内原油价格波动超过4%”作为调价的必要条件,那结果调不调价,还是由发改委说了算,到头来实际还是管制化。国人过去深为不满的油价只涨不跌的问题,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又有人提出,把现行《办法》中的“22个工作日内原油价格波动超过4%”调价条件硬性化,使其不再是必要条件,而是充要条件,这样任何人为因素都将被有效剔除,从而形成真正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笔者以为,问题恐怕并不这样简单。要想弄清问题本质,还得从原油价格的形成机制说起。
既然是资产,那其价格也就由预期和风险判断来决定了。可是,拿着石油的人并不都是把它当资产来使用的,我们用石油炼成汽油或柴油,而汽油和柴油的意义是它用能量来推动汽车发动机上的活塞来转动车轮。这样看来,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石油的价值在于其给大家带来的效用,也就是商品属性,而非资产属性。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原油价格的形成依据是其资产属性,而成品油——对于其使用者来说是商品——却要根据原油来定价,也就是说,原油价格由投资家们来定,投资家们看好原油,我们就得为高油价买单,而只有当投资家们不看好原油时,我们才能从中“占点便宜”。这么一来,我开车的成本居然是投资家们根据他们的投资预期来定的,这能叫市场化吗?
去年,国内成品油价格过低,以至于出现境外航空公司的飞机飞到中国来加油的现象。如果是供求定价机制的话,遇到这种情况,这些利用惯例之便转嫁到中国的需求就会推升国内成品油价格,到头来国内消费者还是享受不到因供求变化而出现的降价的好处。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笔者的建议是实行含补贴价格,也就是在供求均衡价格基础上加上政府补贴,使价格水平与世界“接轨”。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对于可能影响国计民生和物价水平的产业实施全额财政补贴,而对于普通消费者,可根据环保和鼓励新能源的需要实施部分补贴,这样,跑到中国来喝便宜油的市场激励就会消失。而当国内成品油价格过高的时候,市场又会出现走私成品油的激励,这就需要我们真正开放这个市场,允许海外供应商在中国销售成品油,从而改善供求关系。
说到供给,就不能不说说垄断经营的问题。长期以来,出于战略安全的考虑,我们只有少数石油公司有权从事原油买卖和成品油加工销售,一旦放开油价势必会引起垄断方对垄断利润的欲望,这些巨头可以通过控制供给量来达到控制价格的目的。因此,在现有条件下要想实施次优方案也是不可能的。思前想后,我们首先还得从开放成品油市场着手,允许民营企业、海外企业共同参与国内成品油供给,由此形成合理的市场形态,以此确保价格的合理形成机制。